广安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故乡,位于四川盆地东部,幅员面积6344平方公里,辖5个县级行政单位,人口450万。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前身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广安分院,成立于1993年10月,1998年7月广安撤地设市,同年12月改名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。
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辖广安区院、岳池县院、武胜县院、邻水县院、华蓥市院五个基层院,市院机关设政治部(内设干部处、综合处、宣教处)、反贪污贿赂局(内设综合处、侦查一处、侦查二处)、办公室、侦查监督处、公诉处、渎职侵权检察处、监所检察处、民事行政检察处、控告申诉检察处、职务犯罪预防处、检察技术处、法律政策研究室、监察处(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)、警务处(挂法警支队牌子)、计划财务装备处15个职能部门。市院机关现有人员68人,其中班子成员5人,检察官46 人,书记员5人,司法警察7人,其他人员6人。
近年来,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广安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,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“立检为公、执法为民”的思想,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,狠抓基层检察院建设,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。广安区、邻水县、华蓥市检察院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授予“五好检察院”,岳池县检察院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授予“人民满意检察院”,武胜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“人民满意的检察院”,广安市院、广安区院、岳池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“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”称号,2002年和2003年,市检察院整体工作连续两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,受到了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,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。
在下一步工作中,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“立检为公、执法为民”的思想,紧紧围绕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工作主题,按照加大工作力度,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这个总体要求,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突出工作重点,加大检察改革力度,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,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,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推进“三个转变”和实现广安“跨三步、番三翻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”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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